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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2项行政权力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7-09-29 浏览次数:次 来源:办公室
哈政规〔2017〕41号
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》(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)精神,我市相应取消了涉及市级相关部门7项行政权力;同时,结合近期法律法规及部委规章修订,同步对应调整了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外侨办、市发改委等部门5项行政权力事项,现一并予以公布施行。
各区县(市)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,按照监管要求,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避免出现监管真空。
附件: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
哈尔滨市人民政府
2017年9月28日